退租通知書 No Further a Mystery

有業主可能會諗:「臨時臨急搞退租都幾麻煩喎!如果決定只租一年『死約』,咁何不叫租客租樓時,順便簽埋份『退租書』?」但其實這並不可行,皆因「退租書」須在物業租出一個月後簽訂才有效,業主與租客都不能在簽租約的同時,又簽「退租書」;所以,一般而言,如果想在「生約」第一個月即時退租,就應該在「死約」的最後一個月提出通知,並準備好「退租書」。當然,如果雙方能預先經過良好的溝通,並口頭同意退租條款,才草擬及簽署退租書,就更為理想。

要發出退租通知,通常至少要提前一個月將通知書送達對方,方便對方作退租安排。許多租約條款都訂明,任何一方終止租約,必須預留一個月通知期,好讓對方回應和作出配合。如果租客退租,業主需要時間尋找新租客頂租。另一方面,如果業主想終止合約,租客亦需要時間搬遷,尋找新住處。

即使生約期間有退租權,也切記勿輕視退租流程,跟足以上步驟,就不用擔心觸發租務糾紛,被業主追討賠償。如果你正考慮退租,想轉換一下新環境,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。

租客需要填寫一份終止租約通知書,這份文件正式記錄了租客希望結束租約的意願及日期。租客應該確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被正確填寫,並且由雙方簽字確認。你可以參考網上嘅樣本寫退租通知書,要寫清楚所有資料同條款,避免之後嘅爭執。

另外,關於退租交樓,最好不要將交樓事宜委託他人處理,畢竟業主會到場視察單位,點算物品,如果租客不現身,則無法即場對質,任由業主計算損毀,並任意扣除按金作為賠償。

生約期間雙方擁有退租權,而一般死約退租,租客需要賠償死約期間,剩餘月份的租金予業主。

租約期滿後,該合約亦會完結,如果想繼續租住單位,就要與業主重新簽訂新的租約。

由於大多數的「死約」都是簽署一年,雙方不得加減租金及退租。所以如果租戶在此期間,無法繼續承租,便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才能合法退租。

如果簽了「死約」,並還在「死約」生效期間的話,無論租戶和業主都是不可以退租的。

收到業主通知終止合約!! 退租通知書

除非合約有列明特殊條款,雙方事前有議定在特定情況下,「死約」退租是沒有違約,否則雙方都必須繼續執行租約條款。

在死約內,雙方都不可以提早退租。若真的需要在租約內退租,最早則是在死約的最後一個月,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。預備好退租書,然後必須等到生約的第一個月起才可以生效。

相信大家放租同租樓應該聽過「生約」及「死約」架啦,通常最常見是一年死約,加一年生約,合共兩年租賃期。

此外,「退租書」亦應該列明租客須交還租約所列明單位內的傢俬、電器,並確保除折舊外,一切運作正常。

不少人應該聽過「生約」及「死約」等租樓術語,市場上最常見是一年死約,加一年生約,合共兩年租賃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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